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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违纪处理结果的通告
我校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地理科学专业2005级本科学生王某某、法政学院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05级本科学生豆某某、美术学院美术学专业2005级本科学生刘某某在近期顶岗支教实习期间违纪。针对以上三名学生的违纪事实,根据《河北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相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给予王某某、豆某某、刘某某三名学生警告处分。
特此通告。
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08-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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