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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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强国必先强教,强教必先 强师。为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 师队伍建设,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现提出如下意 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 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 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 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 树人根本任务,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建设教育强国最重 要的基础工作来抓,强化教育家精神引领,提升教师教书育 人能力,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深化教师队伍改革创 新,加快补齐教师队伍建设突出短板,强化高素质教师培养 供给,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 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为加快教育 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支撑。 工作中要坚持教育家精神铸魂强师,引导广大教师坚定 心有大我、至诚报国的理想信念,陶冶言为士则、行为世范 的道德情操,涵养启智润心、因材施教的育人智慧,秉持勤 学笃行、求是创新的躬耕态度,勤修乐教爱生、甘于奉献的 仁爱之心,树立胸怀天下、以文化人的弘道追求,践行教师 群体共同价值追求。坚持教育家精神培育涵养,融入教师培 养、发展,构建日常浸润、项目赋能、平台支撑的教师发展 良好生态。坚持教育家精神弘扬践行,贯穿教师课堂教学、科学研究、社会实践等各环节,筑牢教育家精神践行主阵地。 坚持教育家精神引领激励,建立完善教师标准体系,纳入教 师管理评价全过程,引导广大教师将教育家精神转化为思想 自觉、行动自觉。 经过 3 至 5 年努力,教育家精神得到大力弘扬,高素质 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教师立德修身、敬业立 学、教书育人呈现新风貌,尊师重教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到 2035 年,教育家精神成为广大教师的自觉追求,实现教师队 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成为常 态,教师地位巩固提高,教师成为最受社会尊重和令人羡慕 的职业之一,形成优秀人才争相从教、优秀教师不断涌现的 良好局面。 二、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建立健全教师定期理论学习 制度,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 铸魂。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 展史学习教育。统筹各级各类党校(行政学院)等资源,定 期开展教师思想政治轮训,增进广大教师对中国共产党和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 同。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党建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 在首位,牢牢掌握党对教师队伍建设的领导权。选优配强教 师党支部书记,强化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 ”培育,充 分发挥教师、师范生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 锋模范作用。注意做好在高层次人才、优秀青年教师、少先 队辅导员和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好“三会一课 ”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把教师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 坚持党建带群建,加强青年教师思想政治引领。 三、涵养高尚师德师风 (三)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将思想政治和师德要求 纳入教师聘用合同,在教师聘用工作中严格考察把关。将师 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准入、招聘引进、职称评聘、导师遴选、 评优奖励、项目申报等的首要要求。各级组织人事和教育部 门将师德师风建设纳入学校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领导班 子和领导人员考核及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清单,与教育督导、 重大人才工程评选、教育教学评估、学位授权审核、学位授 权点评估等挂钩。学校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师德师风建设 第一责任人职责,压实高校院(系)主要负责人责任。 (四)引导教师自律自强。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践行教育 家精神,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坚 决抵制损害党中央权威、国家利益的言行;模范遵守新时代 教师职业行为准则, 自觉捍卫教师职业尊严;模范遵守社会 公德,形象得体、言行雅正。加强科研诚信与优良教风学风 建设,坚决抵制学术不端,营造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通过 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五)加强师德师风培养。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作为教师培养的必修课,作为教师教育和 培训的重要任务,使广大教师把握其深刻内涵、做到知行合 一。将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师教育课程和教师培养 培训全过程。开发教育家精神课程教材资源。用好国家智慧 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开展师德师风和教育家精神专题研修。 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革命传统教育、国情社情考察、社会实践锻炼,引导教师在理论与实践中涵养高尚师德和教育家 精神。 (六)坚持师德违规“零容忍 ”。依规依纪依法查处师 德违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师德违 规行为,从严从重给予处理处分。落实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和 从业禁止制度。各地各高校要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教育系统 巡视巡察和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师德师风建设责任不到位、造成严 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予以严肃问责。 四、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七)健全中国特色教师教育体系。大力支持师范院校 建设,全面提升师范教育水平。坚持师范院校教师教育第一 职责,强化部属师范大学引领,大力支持师范院校“双一流 ” 建设。以国家优秀中小学教师培养计划为引领,支持“双一 流 ”建设高校为代表的高水平院校为中小学培养研究生层次 优秀教师。实施师范教育协同提质计划。优化师范生公费教 育政策。深化实施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优秀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优化师范院校评估指标,改革师范类专业认证,支持师 范专业招生实施提前批次录取,推进培养模式改革。师范院 校普遍建立数学、科技、工程类教育中心,加强师范生科技 史教育,提高科普传播能力。加大对师范类专业研究生学位 授权审核的支持力度。加强培养基本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 加强英才教育师资培养。强化紧缺领域师资培养。 (八)提高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将学科能力和学 科素养作为教师教书育人的基础,贯穿教师发展全过程。推 动相关高校优化课程设置,精选课程内容,夯实师范生坚实的学科基础。在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强化学科素养提升,推动 教师更新学科知识,紧跟学科发展。加强中小学学科领军教 师培训,培育一批引领基础教育学科教学改革的骨干。将高 校教师学科能力和学科素养提升作为学科建设的重要内容, 推动教师站在学科前沿开展教学、科研,创新教学模式方法。 适应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发展趋势,支持高校教 师开展跨学科学习与研究,加强学科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发 挥引领带动作用。 (九)提升教师教书育人能力。强化高层次教师培养, 为幼儿园、小学重点培养本科及以上层次教师, 中学教师培 养逐步实现以研究生层次为主。实施教师学历提升计划。强 化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完善实施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 计划,完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和体系,加强乡村教师培训, 提升乡村教师能力素质。推进中小学教师科学素质提升。支 持高水平大学与高等职业院校、企业联合开展职业教育教师 一体化培养培训,优化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推 动高校将博士后作为教师重要来源。健全高校教师发展支持 服务体系。实施数字化赋能教师发展行动,推动教师积极应 对新技术变革,着眼未来培养人才。 (十)优化教师管理和资源配置。完善国家教师资格制 度,建立完善符合教育行业特点的教师招聘制度,严把教师 入口关。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优化教师岗位结构比例。职称 评聘向乡村教师倾斜。适应小班化、个性化教学需要,优化 教师资源配置。加强科学和体育美育等紧缺薄弱学科教师配 备,强化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队伍配备管理。优化中小学教 师“县管校聘 ”管理机制。深入实施教育人才“组团式 ”支援帮扶计划、国家银龄教师行动计划、乡村首席教师岗位计 划等。建立健全高校产业兼职教师管理和教师企业实践制度。 (十一)营造教育家成长的良好环境。倡导教育家办学, 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鼓励支持教师和校长创新教育思想、 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推进教师 评价改革,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 价教师,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 子等现象,推进发展性评价。强化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重大 人才工程引领,高层次人才遴选和培育突出教书育人导向, 让科学家同时成为教育家,充分发挥科学家在人才培养中的 重要作用,将教育家精神、科学家精神、工匠精神等相融汇, 提升教书育人质量。 五、加强教师权益保障 (十二)加大各级各类教师待遇保障力度。健全中小学 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巩固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 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成果,强化高中、幼 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落实好工资、社会保险等各项政策。 研究提高教龄津贴标准。落实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 大教师培训经费投入力度。保障教师课后服务工作合理待遇。加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 (十三)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 持教师积极管教。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 职责。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 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学校和教育部门要支持教师 维护合法权益。大力减轻教师负担,统筹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精简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为中小学、高校教师和科 研人员减负松绑,充分保证教师从事主责主业。 六、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 (十四)厚植尊师重教文化。提高教师地位,支持和吸 引优秀人才热心从教、精心从教、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推 进全社会涵养尊师文化,提振师道尊严,注重尊师教育,开 展尊师活动,将尊师文化融入学生日常言行。发扬“传帮带 ” 传统,通过教师入职、晋升、荣休等活动,浸润传承教育家 精神。支持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多种方式尊师重教, 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十五)加大教师荣誉表彰力度。加强对优秀教师激励 奖励,完善相关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集体和个人, 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表彰奖励向乡村教师倾斜。 (十六)创新开展教师宣传工作。宣传优秀教师典型。 鼓励支持教育家精神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学术成果。强化 教育、教师题材文艺作品创作,推出更多讴歌优秀教师、弘 扬教育家精神的文艺精品。用好新媒体等渠道,拓展教师宣 传阵地。依托博物馆、展览馆和文化馆等,开展教育家精神 主题展览。加强教师相关新闻舆论引导和监督,激浊扬清、 弘扬正气。 (十七)讲好中国教育家故事。深入实施学风传承行动 等活动,传播教育家思想、展现教育家风貌。将弘扬教育家 精神纳入国际传播话语体系,搭建国际交流合作平台,讲好 中国教育家故事,传播中国教育声音,贡献中国教育智慧。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结合实际抓 好本意见贯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各类学校要将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发展的关键基础性工作,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保障。各级领导干部要 深入学校了解教师情况,为广大教师办实事、解难事。 (来源: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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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应知应会知识100条1.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时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4月3日,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党纪学习教育准备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2.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这次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 3.党纪学习教育的目的:进一步深化对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性和忽视党纪、违反党纪问题危害性的认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班子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强化遵守纪律的自觉,以严明的纪律确保全党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知行知止、令行禁止,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强大动力和合力。 4.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5.党纪学习教育的学习重点:在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成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掌握其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进一步明确日常言行的衡量标尺,用党规党纪校正思想和行动,真正使学习党纪的过程成为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的过程。 6.党纪学习教育的工作要求:要压实各级党组织的领导责任,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推动党员干部高质量完成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要加强宣传引导,力戒形式主义,以良好作风保证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都成为促进中心工作的有效举措,切实防止“两张皮”。 7.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经过不懈努力,党找到了自我革命这一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第一个答案:让人民来监督政府),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8.自我革命的“三个重大问题”:“为什么要自我革命”的重大问题,“为什么能自我革命”的重大问题,“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的重大问题。 9.推进自我革命“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在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实践中需要把握好九个问题,即:以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为根本保证,以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为根本目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以跳出历史周期率为战略目标,以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为主攻方向,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以锻造坚强组织、建设过硬队伍为重要着力点,以正风肃纪反腐为重要抓手,以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为强大动力。 10.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定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发展,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必须长期坚持并不断发展。 11.“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中,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主体责任体现在党委(党组)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负总责,抓全局、把方向、促落实。纪委要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用,既要履行协助职责,又要落实监督责任,促进、推动、保障主体责任落实。 12.“三严三实”:是指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严以修身,就是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用权,就是要坚持用权为民,按规则、按制度行使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何时候都不搞特权、不以权谋私。严以律己,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谋事要实,就是要从实际出发谋划事业和工作,使点子、政策、方案符合实际情况、符合客观规律、符合科学精神,不好高骛远,不脱离实际。创业要实,就是要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做人要实,就是要对党、对组织、对人民、对同志忠诚老实,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干老实事,襟怀坦白,公道正派。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保持力度、保持韧劲,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取得作风建设新成效。 13.“四风”问题: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我们必须看到,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党内脱离群众的现象大量存在,一些问题还相当严重,集中表现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上。在形式主义方面,主要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在官僚主义方面,主要是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高高在上、漠视现实,唯我独尊、自我膨胀。在享乐主义方面,主要是精神懈怠、不思进取,追逐名利、贪图享受,讲究排场、玩风盛行。在奢靡之风方面,主要是铺张浪费、挥霍无度,大兴土木、节庆泛滥,生活奢华、骄奢淫逸,甚至是以权谋私、腐化堕落。 14.“七个有之”: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15.“四个聚焦”:聚焦党的政治建设,重点整治政治立场不坚定、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健康等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聚焦纪律作风,重点整治漠视党章、背离党规,心无敬畏、口无遮拦、行无忌惮等问题,强化对干部网络言行的政治引领和规范约束;聚焦斗争精神,重点整治斗争意志不坚定、斗争本领不强、监督执纪执法宽松软等问题,将不适合在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坚决调整出去;聚焦责任落实,重点整治治理不严、全面从严不力等问题,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把严的要求传导到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 16.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一是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守自我革命根本政治方向;二是坚持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淬炼自我革命锐利思想武器;三是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严明纪律整饬作风,丰富自我革命有效途径;四是坚持以雷霆之势反腐惩恶,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五是坚持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凝聚力,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六是坚持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为推进伟大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 17.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8. 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原则:(1)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群众路线;(3)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4)坚持严的主基调,全面从严、一严到底;(5)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6)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19.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责任。 20.纪委常委会、常委、驻会常委:常委会,即:“常务委员会”的简称,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由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在全会闭会期间主持经常工作。常委,即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包括书记、副书记和常委会其他委员。驻会常委,是指组织人事关系在本级纪委机关的常委。 21.纪检监察双重领导体制:根据《党章》和《监察法》有关规定,纪委监委在同级党委、上级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同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 22.纪律检查:是“党的纪律检查”的简称,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为维护党的纪律,依规依纪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的监督、执纪、问责活动。 23.纪律检查建议:指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根据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发现的问题,就所涉及的人员或组织,依据党章党规党纪向有关部门党组织提出的处理建议。对被监督单位党组织存在管党治党责任不落实等问题的,必要时也可以提出纪律检查建议。 24.违纪、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违纪,指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行为。职务违法,指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的与其职务相关联,违反职务法律法规规定,虽不构成犯罪,但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职务犯罪,指公职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依照刑法应予以刑事处罚的行为。 25.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和国家为提高执政能力和治理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推进国家清廉建设而实施的一系列改进党风政风活动的总称。 26.党风:即党的作风,是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世界观在党的工作与活动中的表现,是全党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生活等方面体现党性原则的一贯态度和行为。 27.政风:行政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态度与行为。 28.党风政风监督:指通过加强综合协调、综合分析、专项检查及工作指导等方式,监督发现并督促解决党风政风类问题,积极推动锻造优良党风政风,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并带动社会民风持续好转。 29.问题线索:指反映党组织、党员或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规党纪、国家法律法规的线索。信访举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过程中发现、巡视巡察过程中发现以及其他单位移交是问题线索的主要来源,但信访举报不能等同于问题线索,只有经过初步筛选,去除无实质内容件后的信访举报件才能称为问题线索。 30.问责:党委(党组)、纪委及派驻(派出)机构、党的工作机关依据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 31.2023年版《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最新版的《党纪律处分条例》是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共3编11章158条。 32.党的“六大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33.2023年版《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适用规则:(1)如适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2)如同时适用新旧条例进行党纪处理,应表述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二款,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2003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条之规定”,能具体到款、项的还应写明款、项。(3)如需引用从重、加重、从轻、减轻处分以及合并处理、先处后移、违纪所得收缴等条款,应引用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条款。(4)对于跨越新修订条例施行日期的违纪行为,在具体适用条例时,应特别注意把握好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对2024年1月1日后发生的违纪行为,一律适用新修订条例。二是对2024年1月1日前发生的违纪行为,应遵循“从旧兼从轻”原则,一般情况下适用违纪行为发生时的规定处理,只有新修订条例不认为是违纪或者处理较轻的,才适用新修订条例处理。三是对开始于2024年1月1日以前,继续或者连续到2024年1月1日以后的行为,应当适用新修订条例。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纪法衔接条款系实体性条款,应适用上述原则。 34.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55条(新增结交、充当政治骗子):《条例》新增第五十五条,明确对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或者被政治骗子利用的,以及充当政治骗子行为的处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严厉打击那些所谓“有背景”的政治骗子;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有力打击各种政治骗子,严格防止把商品交换原则带到党内。结交、充当政治骗子,是近年来执纪监督中发现的较为典型的一类问题。政治骗子手法多样,花样翻新,主要表现为:一是惯于身份伪装,有的冒充领导干部或者领导干部的亲友、身边工作人员,有的自称“关系通天”“上面有人”,等等;二是擅长行为包装,有的伪造与领导干部的合影、乘坐高级轿车、出入高档饭店,有的以传播政治谣言方式制造掌握“内部信息”的假象,有的甚至伪造公文材料,等等;三是善于攻心、“围猎”,有的吹嘘能找关系帮人跑官要官,有的自称能帮违纪违法干部说情消灾、抹掉问题、逃避追究,等等。有些政治骗子的手段、说辞并不高明甚至十分拙劣,但仍有党员领导干部信以为真,奉其为座上宾,甘于被其利用、欺骗,甚至主动结交,说到底是为了提拔重用而热衷搞旁门左道,信奉所谓“潜规则”而找“门子”,从而被迷住了心窍,本质在于投机钻营。从执纪执法实践看,不少严重腐败问题背后有政治骗子的身影。当前腐败问题产生的土壤和条件尚未彻底根除,其中一个表现就是错误思想观念仍然根深蒂固,遇事习惯走“特殊门路”、享“特殊照顾”,模糊是非边界,也为政治骗子提供了条件。结交甚至充当政治骗子,严重污染政治生态。对此类具有严重政治危害的非组织行为进行坚决惩治,有利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促进党员、干部做到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 35.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57条(新增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条例》新增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充实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错位,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行为的处分规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也是十分重要的政治要求;强调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坚持高质量发展要成为领导干部政绩观的重要内容。新征程上推动高质量发展,不能穿新鞋走老路,必须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应当说,大多数干部能够积极适应新的发展要求,但也有一些干部跟不上,这其中,有的是能力不足或者工作作风问题,但也有不少是因为政绩观错位造成的。实践中,一些领导干部忘记为民造福是最大的政绩,把干事和个人名利捆绑在一起,私心杂念作祟,醉心于获取升迁资本,喜欢“做秀”而不是“做事”,热衷于“造势一时”而不是“造福一方”,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偏离政治要求,造成严重危害。比如,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政绩观不正确,盲目举债、寅吃卯粮,违法违规或者变相举债融资形成的隐性债务问题突出,或者盲目发展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大搞低层次重复建设,等等,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作出本款规定,有利于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切实贯彻党中央要求,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把新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落到实处。同时,《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原来的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并规定为从重加重处分情形。主要考虑是,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树的是个人形象,捞的是政治资本,本质上是错误政绩观支配下的急功近利和贪图虚名,必然带来极大的资源浪费、发展机遇浪费,透支一个地区、领域的长远健康发展,严重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从根本上背离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因此,《条例》作出了上述调整。 36.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80条(新增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条例》第八十条新增对在党组织纪律审查中,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的党员拒绝作证或者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处分规定。纪律审查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是维护党的纪律权威性的重要举措。1994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组织和个人都有提供证据的义务”,“党员拒绝作证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情节严重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这个要求是一以贯之的。《监察法》第十八条、《政务处分法》第四十二条均规定,监察机关有权依法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情况,收集、调取证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在案件审查时,往往会涉及很多证人,这些证人虽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涉案人,但因为知道案件相关情况,依法依规负有作证义务。作为证人的党员,在组织向其本人了解有关情况时,应当增强组织观念、强化组织意识,本着对党内同志、党组织和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客观如实反映情况,严肃认真履行作证义务,共同维护纪律审查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37.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07条(新增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条例》第一百零七条新增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有其他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行为”的,该领导干部应当按照规定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领导干部本人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予以调整职务;不辞去现任职务或者不服从组织调整职务的,对领导干部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现实生活中,党员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大体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实际使用了职权,并因此谋取了私利,必须严惩;二是虽然没有实际使用职权谋取私利,但存在利益冲突,属于现实的风险,也必须予以规范。《条例》本条就是从防止利益冲突的角度作出的规定。此外,《条例》规定的“违反经商办企业禁业规定”,主要衔接的是2022年中央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该《规定》对家属经商办企业的情形作了更加全面的列举,同时对不同层级、不同类别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分别提出了禁业要求,总的原则是领导干部职务层次越高要求越严。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中央以及本单位、本地区的相关规定,加强对亲属的教育和约束,带头廉洁治家。 38.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22条(充实在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二款充实规定,在乡村振兴领域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2021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宣布,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我们从脱贫攻坚转入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但必须清醒认识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坚持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始终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切身利益。《条例》作出上述规定,彰显了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工作中对党组织和党员的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从而督促相关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继续把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做好乡村全面振兴各项工作,特别是要切实防范和纠正在乡村振兴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9.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30条(法规化表述“新官不理旧账”):《条例》第一百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党员领导干部对于到任前已经存在且属于其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消极回避、推卸责任,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这里所规定的相关情形是对“新官不理旧账”的法规化表述。“新官不理旧账”是个形象的说法,表面看起来是“旧账”,实际上接手它、解决它本身就是新任领导干部的职责。新上任的领导干部,不仅要接过权力,更要接下责任,一任接着一任干,以事不避难的态度解决“旧账”、及时止损。但在实践中,仍有领导干部以班子换届、岗位调整为借口,对一些历史欠账、“半拉子工程”、遗留问题,选择视而不见、久拖不决,这本质上是回避矛盾、不负责任,没有切实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提出需要解决6个方面突出问题,其中“担当作为方面”就包括缺乏担责意识、遇事明哲保身、不敢动真碰硬等表现,直指“新官不理旧账”行为的要害。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在《条例》中专门增写这一款规定的深刻用意,提高认识、切实履责,将解决以往矛盾问题转变为未来发展动力,在解决“旧账”中建立“新功”。 40.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32条(新增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内容):《条例》第一百三十二条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违纪情形中新增三项规定,包括“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这些都是当前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比较典型的行为表现,在调研中党员群众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严格抓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持续纠治“四风”,把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取得明显成效。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重点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内的一个顽瘴痼疾,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比如,有的搞“拍脑袋”决策,“一刀切式”落实;有的像打造旅游线路一样打造“经典调研线路”,习惯于搞“作秀式”“盆景式”“蜻蜓点水式”调研;有的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率过高、多头重复、过度留痕,大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有的在三令五申之下仍然搞文山会海,等等。《条例》对此作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自觉摒弃和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动真碰硬、务求实效。 41.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39条(新增统计造假):《条例》新增第一百三十九条,明确对进行统计造假以及对统计造假失察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一规定是针对执纪监督中发现的典型违纪现象。比如,有的地方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不顾发展实际,为了虚增GDP数值,通过召开党委常委会和经济调度会等方式,强令、授意、指使部门、基层或者统计调查对象编造虚假统计资料;有的地方统计部门胆大妄为、肆意篡改,造成统计数据严重失实;有的负有统计数据审核职责的领导干部,把关不严、失管失察,对统计数据失实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这些统计造假行为涉及人员多、行为链条长,严重败坏党风政风,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损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与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格格不入,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背道而驰。习近平总书记对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行为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党中央先后印发《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等制度文件,并部署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条例》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衔接上述规定,总结实践经验,新增对统计造假行为的处分规定,凸显了治理统计造假,不仅要执行好国家法律法规,还要充分发挥党规党纪的刚性约束、引领带动作用。 42.2023年版《党纪处分条例》第153条(增写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互联网时代,党员在全社会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仅体现在线下,同样体现在线上,这也是坚持对党员进行全周期管理的与时俱进的要求。近年来,党员不当网络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事件时有发生。比如,有的在微信群转发不雅图片、视频,成为“热点新闻”;有的公开发布崇洋媚外、炫富斗阔、铺张浪费等网络信息,引发舆论炒作,等等。如果对党员的相关网络行为不加以纪律约束,会带来不良示范效应甚至引发负面网络舆情,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和党群干群关系。《条例》适应形势发展,回应现实需求,在第一百五十三条增写对违背公序良俗、在网络空间有不当言行的处分规定,切实规范约束党员网络言行,促进党员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网上、线下一个样。当然,虚拟空间与实体空间只是场景不同,相关行为表现的性质是一样的,违反《条例》规定的“六项纪律”的不少行为,都有可能在网上发生。比如,在网上发布、传播涉政有害言论的,属于违反政治纪律;网上违规收送电子红包的,属于违反廉洁纪律,等等,要分别适用相关纪律中的对应条款予以处分。 43.廉洁自律“四个必须”: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44.政治巡视: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目的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根本任务是“两个维护”,监督重点是“四个落实”,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监督标准是“四个对照”,即对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对照被巡视党组织的职能责任和“三定”规定。 45.党的建设“三创新”: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 46.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内在要求: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应是一个内涵丰富、功能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动态系统。 47.政治监督“三化”: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48.纪检监察工作“三化”要求: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 49.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三个区分开来”:“三个区分开来”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改革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区分开来。 50.纪检监察工作中的“三个为主”: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核心是“三个为主”: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为主,日常履职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 51.党的性质: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52.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及根本指导思想: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马克思主义是我们立党立国、兴党兴国的根本指导思想。 53.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保证全党服从中央,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54.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为根基,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把党建设成为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人民衷心拥护、勇于自我革命、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朝气蓬勃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 55. 党的建设五项基本要求:第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第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第三,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第四,坚持民主集中制;第五,坚持从严管党治党。 56.民主集中制中的“四个服从”: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57.“六个如何始终”: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都是我们这个大党必须解决的独有难题。 58.三会一课:党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1 次;党支部委员会 :每月召开1次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1 次;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 1 次党课。 59.对党员的“五种”纪律处分:警告(影响期一年)、严重警告(一年半)、撤销党内职务(两年)、留党察看(不超过两年)、开除党籍(五年内不得入党)。 60.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原则:(1)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2)党纪面前一律平等;(3)实事求是;(4)民主集中制;(5)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61.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 62.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廉洁从政,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廉洁用权,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63.“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 64.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不得直接分管财务、人事、行政审批、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事项,应当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管。 65.党内监督“两个没有”: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 66.党内监督体系:党中央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 67.党内监督的任务:党内监督的任务是确保党章规党纪在全党有效执行,维护党的团结统一,重点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全体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 68.监督执纪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1)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2)坚持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3)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4)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执纪者必先守纪。 69.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机制: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70.“两准则”“四条例”:两准则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四条例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71.中央八项规定:2012年12月4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包括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等八个方面的规定;12月11日,中央正式印发《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下称《八项规定》)。12月12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这两个文件是中央政治局各位领导同志对自身提出的作风建设要求,统称为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自觉对表对标,普遍结合实际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意见。 72.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10月27日,十九届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对八个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并于2017年11月3日起施行。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党的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根据近五年来中央八项规定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着重对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内容作了进一步规范、细化和完善,更加切合工作实际,增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实施细则还要明确要求,中央政治局的同志要带头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为全党作出表率。党的十九大后,给地区各部门又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进一步细化完善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规定。 73.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是指贯穿于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中的宗旨和要义。其基本要求是通过改进工作作风、厉行勤俭节约,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其主要途径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以抓“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自觉对表对标,结合实际情况,把握精神实质,普遍制定出台、细化完善了一系列贯彻落实的具体规定,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实落细。 74.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党内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 75.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 76.两个维护: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77.两个确立: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 78.两个结合:中国共产党人深刻认识到,只有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才能正确回答时代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才能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蓬勃生机和旺盛活力。 79.“三个务必”: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80.三个始终:中国共产党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在应对国内外各种风险和考验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全国人民的主心骨,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中始终成为坚强领导核心。 81.三个不动摇:我们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以满腔热忱对待一切新生事物,不断拓展认识的广度和深度,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 82.四个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83.四个自信: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84.四个伟大: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四者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 85.“四项监督”:即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纪律监督是党内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对党的组织、党员、党的干部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履行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的监督。监察监督是监察机关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把增强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作为着力点,推进公权力运行法治化,消除权力监督的真空地带,压缩权力行使的任性空间,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严肃的责任追究机制,重在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派驻监督是纪委监委直接领导和授权的监督,重在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巡视监督是党内自身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重在利剑高悬、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深化改革、完善制度。 86.“四种形态”:党内监督必须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87.四个全面: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88.四个危险: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89.四大考验: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90.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中的“五个必须”: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维护党的团结,坚持五湖四海,团结一切忠实于党的同志;必须遵循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各级党组织要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在全党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 91.五个“必由之路”:全党必须牢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 92.五个重大原则:前进道路上,必须牢牢把握以下重大原则: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发扬斗争精神。 93.增强问题意识的“五个聚焦”:我们要增强问题意识,聚焦实践遇到的新问题、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国际变局中的重大问题、党的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不断提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新理念新思路新办法。 94.五个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党的二十大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牢牢把握过去 5 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牢牢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牢牢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牢牢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 95.弘扬“五种精神”:在全社会弘扬劳动精神、奋斗精神、奉献精神、创造精神、勤俭节约精神,培育时代新风新貌。 96.六个必须坚持:继续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首先要把握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必须坚持人民至上,坚持自信自立,坚持守正创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胸怀天下。 97.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为民造福”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 98.三个重大时代课题:习近平同志对关系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邃思考和科学判断,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一系列原创性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要创立者。 99.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要不断增强党的“四种力”: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100.意识形态工作的四个关乎: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关乎人心向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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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党的二十大发出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的伟大号召,党领导的社会革命迈上新征程,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展现新气象,全面从严治党更要有新的认识、新的作为。 过去10年,面对党内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使党在革命性锻造中变得更加坚强有力。党的二十大深刻总结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的历史性成就,进一步要求全党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这是我们党从所处的历史方位、肩负的使命任务、面临的复杂环境出发,深刻把握党的根本性质和党情发展变化,对新时代新征程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的重大命题。 我们党是在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指导下、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世界最大政党,在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长期执政,历史久、人数多、规模大,既有办大事、建伟业的巨大优势,也面临治党治国的特殊难题。我看,至少有以下几大难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如何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的事业伟大而艰巨、任重而道远,有人走着走着就忘记了为什么出发,忘记了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忘记了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从而丧失了共产党人的本色。我们必须坚守奠基创业时的初心,坚守党的理想信念宗旨,始终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如何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党的规模大了,一些人容易出现搞小山头、小圈子、小团伙现象,容易出现尾大不掉、自行其是问题,破坏党的团结统一,影响党的凝聚力战斗力。随着改革开放逐步深入,社会利益多元化、思想多样化也深刻影响到党员、干部的观念和行为。我们必须在重大问题、严峻形势面前始终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凝心聚力、众志成城,确保全党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步调一致向前进。 ——如何始终具备强大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百年大党长期执政,思维惯性、行为惰性客观存在,一些老观念、老套路、老办法容易相沿成习,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也带来干部良莠并存、参差不齐。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克服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确保适应新时代要求、具备领导现代化建设能力,做到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 ——如何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精神状态。执政几十年承平日久,许多党员、干部没有经历过生死考验,缺乏严峻斗争和艰苦环境的磨砺,容易追求安逸享乐而意志消沉、不思进取,容易在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前慌了心神、乱了阵脚。我们必须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奋发有为的精气神,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勇于担当作为,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不断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 ——如何始终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堡垒最容易从内部被攻破,能打败我们的只有我们自己。我们这么大一个党,有着光荣的历史、伟大的成就,一些人很容易在执政业绩光环的照耀下出现忽略自身不足、忽视自身问题的现象,陷入“革别人命容易,革自己命难”的境地。我们必须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始终顺乎潮流、顺应民心,发扬经验、吸取教训,在世界形势深刻变化的历史进程中始终走在时代前列、朝着正确方向前进。 ——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长期以来,各种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的因素无时不有,各种侵蚀党的肌体健康的病毒无处不在,如果不严加防范,经常打扫政治灰尘,久而久之必将积重难返。我们必须常怀忧患意识、底线思维,始终保持刀刃向内的坚定自觉,补钙壮骨、排毒杀菌、祛病疗伤、去腐生肌,涵养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持续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汇聚激浊扬清的强大正能量,使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 解决好上述难题,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是全面从严治党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必须啃下的硬骨头。面对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崇高使命,面对前进道路上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的重大挑战,面对长期存在的“四大考验”、“四种危险”,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必然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这就决定了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我们一定要站在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幸福安康的高度,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党的长期战略、永恒课题,坚决摒弃权宜之计、一时之举的思想,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坚决防止转变风向、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保持战略定力,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永远吹冲锋号,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新征程上,全面从严治党要更好发挥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更好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必须把促进全党牢记“三个务必”、践行党的宗旨作为根本指向,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从而锻造更为坚强的领导力量,凝聚更为广泛的奋斗力量。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不是要把人管死,让人瞻前顾后、畏首畏尾,搞成暮气沉沉、无所作为的一潭死水,而是要通过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要不断探索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举措,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浓厚氛围和生动局面。 ※这是习近平总书记2023年1月9日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讲话的一部分。 来源:新华社、《求是》2024/06
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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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202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批准,202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党员网络行为,发挥党员在网络空间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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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2003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03年12月31日中共中央发布 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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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2024年1月1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4年2月5日中共中央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